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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工作规范》(法办〔2018〕273号)发布于:2019-2-27 9:35:01 浏览:1417次
http://www.cas.org.cn/xwdt/xydt/59762.htm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,解放军军事法院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;各全国性评估行业协会、地方性评估行业协会;各有关评估机构: 为全面落实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》(以下简称参考价规定)(法释〔2018〕15号),依法规范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工作,提高委托评估工作效率,保护当事人、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,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、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、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、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、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联合研究制定了《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工作规范》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2018年12月10日 附件:《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工作规范》 (请点击下载:http://www.cas.org.cn/docs/2019-01/20190103150726217880.pdf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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