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土地估价机构: 为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(土地估价方向),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(以下简称中估协)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推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条件 土地估价机构申报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(土地估价方向)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 (一)中估协单位会员; (二)取得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; (三)近三年(2015年、2016年、2017年)取得过A级或B级资信等级; (四)2017年完成10个及以上土地估价报告电子化备案; (五)具备7名及以上经备案的执业土地估价师(截至2018年6月30日); (六)近三年无不良记录(机构及其人员)。 二、申报方式 土地估价机构须填写申请表(见附件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(土地估价方向)申请表.pdf),并于2018年7月5日前将申请表原件、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复印件(加盖机构公章)邮寄至中估协(以邮戳时间为准),同时将申请表的电子版(Excel文件)发送至[email protected]。 三、其他事项 (一)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(土地估价方向)建立后,将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评估平台及中估协网站予以公布。 (二)按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要求,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(土地估价方向)将实行动态管理,每年定期进行更新。 联 系 人:贾晟东 董双眉 联系电话:010—66562199/66560841 电子邮箱:[email protected] 通讯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17号富海国际港1805 邮 编:100081
主题词:土地估价 司法评估机构 通知 抄送:各省(区、市)行业协会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秘书处 2018年6月26日印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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